为进一步规范院内机动车停放,改善院内环境,解决“停车难”的问题,根据宜价规[2017]34号、宜发改收费备字[2022]1号文件规定,决定对我院地面区域停车场泊位实行收费管理。现将收费管理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收费时间
自2022年2月17日起
二、收费场所
宜兴市张渚人民医院院内地面停车泊位
三、收费时段
24小时全天计时收费
四、收费标准
小型汽车车辆进入停车场内前60分钟免费,首小时内收费4元,首小时外收费2元/小时,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,24小时最高收费40元,24小时后重新计费。
中大型车辆收费标准按小型车收费标准加倍收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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